“作为检察干警要主动强化纪律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严格‘守节’、不踩‘红线’,确保风清气正。”近日,湖南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纪检分管领导对所有干警开展例行廉洁谈话。

近年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以“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廉洁”谈话、给家属寄送清廉家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等举措,加强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八小时之外”监督,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廉洁动态,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利用楼梯间、走廊等展示廉政书画、党规党纪知识,打造廉洁办公场所,涵养廉洁文化。今年以来,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32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率100%。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是检察办案的主要方式,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案件办理程序,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一是要求所有检察干警按照“三个规定”的要求,抵制司法干预,依法公正办案。二是以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对于拟作不起诉案件,检察院不仅要求办案干警找准法律依据、确保证据链充分,还要求组织公开听证,严防“后门案”的发生,截止到目前,全院共对1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也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为抓手对案件进行事后监督,有效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案管部门统筹、业务部门实施、纪检干部参与的评查工作机制,做好本院办理案件的常规抽查和交叉检查,推动“每案必评”。

“我们一定要常吹廉洁风,长敲廉洁警钟,让干警时时刻刻将廉洁‘放心上’,自觉警惕和防止腐败侵蚀,确保全院上下风清气正。”该院纪检分管领导表示。(徐钢 许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