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初夏,高考、端午携手而来,落实维稳安保、强化秩序管控、抓实服务管理的社会需求愈发强烈。对此,贵屿镇综治政法干警秉承担当作为,以入心服务群众理念,在抓实抓细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秩序管控及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的同时,突出抓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道路上赓续前行。
调解员与村委会联动
化解矛盾纠纷在源头
端午期间,刚出院没几天的外籍务工人员L某心事重重走进贵屿龙港村委,直言要申请调解。原来,早在今年2月份,L某在贵屿镇龙港村P某工厂务工时,由于不当操作导致左脚损伤。
创伤事情发生后,老板P某及时将务工者L某送往汕头市某医院检查住院治疗,经治疗后于6月1日康复出院,但左脚创伤康复效果不佳影响其劳动能力及日常生活能力。故L某提出要求P某赔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然双方就工伤赔付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矛盾无法解决。
本着以人为本、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调解员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做出让步。在经过面对面沟通和释法说理等努力后,双方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由P某一次性补给L某包含受伤后续疗养补助、误工及生活所需等一切费用。该事项也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做到了矛盾不上交。
诉前调解高效便捷
有力维护合法权益
高考期间,贵屿镇法庭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使纠纷化解于诉前,更使当事人免于诉累。
“多亏了贵屿法庭的诉前调解,专业能力强,服务很到位,三年的欠款,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切切实实帮了大忙,真是太感谢镇的工作同志和各位调解员了!”在贵屿镇法庭调解室,当事人M先生激动的告诉调解员。
据悉,今年6月份,M先生向C先生讨要货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C先生告上法庭,要求C先生偿还拖欠的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费用。
接到诉状后,贵屿镇法庭立即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经了解,2021年C先生向M先生所在的商贸公司采购了一批价值将近15万元的货物。但由于货物存在瑕疵且资金紧张,该货款一直处于拖欠状态。期间,M先生曾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要求C先生支付剩余款项,但C先生均以货物存在瑕疵且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
调解员在摸清事情来龙去脉后,将双方约到贵屿法庭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劝导C先生,让C先生进一步认识到“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也是履行经营活动的法律义务”,同时通过普法,让C先生了解到诉前调解结案与个人诉讼成本的区别以及欠款赖账对个人征信等方面的影响。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C先生最终同意偿还欠款,M先生也表示自愿将结欠的货款减免为12 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C先生分期还款,还款方式双方自行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诉前调解”高效便捷,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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