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占比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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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4日)下午,“聚焦建设‘五个中心’ 检察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会上发布《上海市长宁区2020年—2023年网络犯罪刑事检察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0年1月至2023年间,长宁检察院共受理网络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779件3180人;审查起诉2414件3943人。案件数、人数在2021年均达到峰值,高发态势较为明显。

当前所有网络犯罪案件中,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占比居高不下,且犯罪规模化、集团化特征凸显,危害性持续增大。从长宁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数量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利用电信网络)和利用网络实施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前三位,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41件、诈骗罪(利用电信网络)477件,共占网络犯罪案件的54%。

在长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中,陈某某在马来西亚成立诈骗集团,先后搭建多个虚假投资平台,虚构原油黄金期货、数字币等投资项目,指使业务员加入大量互联网通讯群组,筛选、锁定对股票投资感兴趣的被害人,将被害人“引流”至由集团搭建的直播间及QQ群、微信群,由业务员假扮直播间讲师、讲师助理、投资者角色,运用话术相互配合,使被害人相信投资获利的虚构事实,诱骗被害人将投资钱款转入由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或数字币钱包地址,待被害人投资达到一定金额后便通过强制平仓、拒绝提现、关闭平台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

经查,该团伙共骗取百余名被害人近3000万元。长宁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诈骗犯罪集团67名成员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67人全部获刑,其中主犯陈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4年。

此外,在线新经济伴生的犯罪增长明显。2020年以来,长宁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销假、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传统线下犯罪转到线上实施,并呈现出作案人员隐蔽、犯罪时间持续、受害人数众多等特点。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商家虚假刷单骗取运费险、快递人员代配贩卖管制精神药品等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白皮书指出,非法获取数据信息是多数网络犯罪的“上游”犯罪。网络存储端中的终端客户行为数据、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等呈指数级增长,与此伴生的数据库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大量涉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如利用“爬虫”技术违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平台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