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华松

扑楞扑楞……160余只棕头鸦雀挥动翅膀回归了大自然。6月12日,湖北省江陵县检察院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来到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近日一起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物案中缴获寄养的160余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进行野外放飞。

野外放飞(通讯员供图)

荆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绿”专项行动以来,江陵县检察院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内部协作配合,密切与行政机关交流,在加大对非法狩猎等刑事犯罪打击的同时,及时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不断汇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野外放飞(通讯员供图)

今年来,江陵县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案件2件1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11人,相关案件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金1.675万元,并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开展生态修复活动2次。

江陵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保持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努力打造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共同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