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海关律师陈瑞明。我国是高端雪茄消费大国,消费增长势头迅猛。由于国内外雪茄烟草制品市场供给、价差等因素,当前国内雪茄市场存在较大走私风险。我们上一期讲的就是小明走私雪茄的故事,有听完故事的朋友来问了:小明为什么就违法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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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邮寄出入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超出自用范围和合理数量的被视为“货物”。“物品”与“货物”功能不同,前者只能由收件人本人自用或馈赠亲友,后者可以出售,因此,其关税政策不同。“货物”自然要按规定缴纳关税,而属于自用、合理数量内的邮寄“物品”,其价值在1000元以内是可以邮寄入境的,按行邮税率征收入境物品进口税,对超过1000元的部分,则应退运,或者按照一般“货物”报关入境,缴纳关税。由于“货物”与“物品”以及“物品中超出合理数量的部分”,其税种及税额不同,许多干走私雪茄勾当的不法分子便试图钻法律的空子,要么竭尽全力通过各种方式将“货物”变成“物品”,要么通过虚报的方式人为降低价格,并撑足“合理数量”的空间。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单个雪茄包裹的总价在1000元以下、数量在100支以下的不需要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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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小明为规避被海关查扣的风险,化整为零、拆分交易。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海关监管政策,下单时注明将一批货拆分成几个不超过海关要求的价格和数量限额的小包裹,再按照不同的收件信息分散邮寄。小明在雪茄订购数量、申报价格、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等方面做足了文章,不厌其烦地通过分散订购、拆分商品、谎报价格、编造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姓名等方式与海关“周旋”,偷逃巨额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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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知道小明为什么违法犯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