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在S543监测点(S543线57KM+250M)等路段新安装了一批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现将设备安装的具体位置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从2024年7月8日0时起,我局将依法对经过上述监测点的运输车辆进行电子监控。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运输,以免受到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新增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安装地点一览表
2024年6月3日
附件: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新增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安装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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