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4 日上午 9 时,金普新区公安分局(金州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光中街道一小区发生车内财物被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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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快侦专班联合派出所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刑警在调取停车场监控视频后发现,案发当日凌晨 0 时 11 分,一名戴口罩、身着条纹帽衫及灰色裤子的男子出现在停车场附近。0 时 20 分,男子一路对停放车辆做试探拉门动作,在被盗 SUV 车前驻足后,发现附近有人经过随即离开。0 时 28 分,可疑男子再次回到车前,10 分钟后离开。侦察员根据线索追踪,经过连续多日的工作,最终梳理出嫌疑男子作案后逃离现场的路线,掌握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顺藤摸瓜确定了其大致藏匿地点。5 月 27 日,综合前期线索,警方确认男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晚 8 时 08 分,联合抓捕组在王某临时居所成功将其抓获。

王某到案后对其多次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交代,先后流窜大连地区多地,利用午夜伺机对路边停放的机动车盗窃作案,通过拉车门、摸车窗等方式进入车内翻找财物,先后打开 30 余辆未锁闭门窗的机动车,盗窃得手十余起,被盗现金、手机、香烟、水果、零食、饮料等折合人民币价值约 5000 余元。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金普新区公安分局(金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停车后务必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闭、上锁,必要时可加装电子和机械防盗报警装置;车主应将车规范停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小区停车位内;如非必要,请不要将现金、贵重财物放置在车内,如确实需要临时放置,应将财物置于不能通过车窗玻璃直接观察到的位置;停车场、小区物业要加大巡逻力度。如发现有车内财物被盗,请保护好车辆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张志远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