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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开展学习研讨。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主持会议并作重点发言,省院领导王金文、黄秀强、陈镝作交流发言,其他党组成员、青年干部代表作书面发言。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中深刻领会“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准确理解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什么是党的纪律建设”,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重点;深刻领会“怎么加强纪律建设”,全面掌握纪律建设的科学方法。

会议强调,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从理论、历史、实践逻辑上加深理解把握。 要持续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省院厅级干部,机关各党支部、检察官学院党支部、福州铁检院党支部书记,机关群团组织负责人,青年理论学习代表参加会议。

供稿:省院办公室、机关党委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