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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赵盼盼 近日,辽宁能源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辽宁能源全资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焦股份”)西马煤矿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在未取得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建设北翼充填采区1203工作面,开采煤矿资源27.7539万吨,获取净利润约3403.38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构成越界采矿。

对此,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沈焦股份西马煤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对沈焦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4424.39万元,上缴国库。

辽宁能源表示,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4.39万元。

辽宁能源还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已停止越界区域采矿行为。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办理采矿权扩界,依法依规采矿。

资料显示,辽宁能源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32201.739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洪波,经营范围含能源投资开发;煤炭及伴生资源开采与生产;原煤洗选加工与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与销售等。

2021-2023年度,辽宁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9.15亿元、66.19亿元、55.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62.23万元、1.95亿元、2387.73万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8253.38万元,同比下降71.25%,主要是煤炭产品售价同比下降,影响净利润同比减少。

沈焦股份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3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秀峰,经营范围含煤炭开采,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等。

相关公司:辽宁能源sh60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