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举行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工作交流会商会,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深入交流会商,进一步凝聚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合力,更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福建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平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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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军强调,省检察院与福建金融监管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对于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携手维护福建金融安全、建设金融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八个坚持”要求,更新金融检察工作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要针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分析研判,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惩治力度,推进溯源治理。要更好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司法优势,在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高质效办案、促进诉源治理、提升法治意识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一体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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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平江指出,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肩负的政治责任。此次《关于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金融监管局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举措,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金融监管局共同努力的成果。下一步,福建金融监管局将围绕常态化联络、办案衔接、预防治理、专业化协作等方面,加强与省检察院在执法层面的协作配合,共同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有效维护福建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助力我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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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福建金融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柯甫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秀强分别通报金融监管工作情况和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并会签了《关于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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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福建金融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商。

供稿:省院第四检察部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