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往村(居)务公开工作存在“拨一拨、动一动”的局面,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农经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动态长效检查制度的通知》,大胆创新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检查形式,加快推进基层民主进程,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据悉,此举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新制度创新了村(居)务公开检查形式,要求各村(居)纪检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每月10日前,对本村(居)上月度的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镇(街道)纪委再联合组织、民政、农经工作人员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对所辖村(居)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则采取定期和动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年度的最后一个季度组织抽查。在检查后对存在问题的村(居),填写《桐乡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动态检查反馈书》,要求镇(街道)对所属村(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检查的情况和复查的结果将作为该镇(街道)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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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5 16:06:56 所属分类: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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