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金美康(佛山)医疗有限公司顺德伦教口腔诊所因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使用过期“牙胶尖”医疗器械产品,被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警告并罚款2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使用过期“牙胶尖”(“有效期:3年 2024/01”)医疗器械产品经过进行详述。

金美康(佛山)医疗有限公司顺德伦口腔诊所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五十五条,构成了xxxx违规行为。针对此,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作出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上述1盒已开封使用过的“牙胶尖”医疗器械产品;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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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