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云南省玉溪市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聚焦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实整改。

会议的背景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于13日通报了杞麓湖治理拖沓滞后的问题。而前两轮环保督察中,该湖泊也被点名。

其中,2021年,因治污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原市长张德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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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督察组发现,杞麓湖环湖调蓄带劣Ⅴ类水直排库南河

杞麓湖位于玉溪市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面积近40平方公里,也是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杞麓湖水质为劣Ⅴ类,个别指标恶化趋势明显。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指出,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水质未得到改善。

针对杞麓湖“殇痛”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是腐败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拍摄了8集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并于2021年7月公开通报追责问责情况,罗应光、张德华、时任玉溪市委副书记保明顺、时任通海县委书记卢维江等人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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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

云南雷霆治污,引发广泛关注。一时间,“杞麓湖”成为新闻报道中的热词。如今,3年已过,“高原明珠”怎么样了?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杞麓湖治理拖沓滞后,2023年水质仍为劣Ⅴ类,仍有污水直排入湖河流。

而且,杞麓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明确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20个治理项目,仍有13个未完成。

是因为当地没钱吗?督察组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通海县相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使用专项资金5000万元,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2021年6月、2022年6月,云南省财政厅分两次向玉溪市共下达该5000万元。

但是,截至2022年11月底,该项目资金拨付率仍为零。云南省有关部门发现情况后,先后8次对玉溪市进行通报提醒。但截至本次督察进驻,仅拨付建设单位项目资金165万元,拨付率3.3%,项目推进严重滞后。

督察组认为,云南部分市州对持续推进高原湖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畏难情绪严重,担当作为不够,整治措施和整改任务落实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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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督察组发现,杞麓湖环湖调蓄带劣Ⅴ类水经兴义回灌站排入杞麓湖

据“玉溪发布”消息,杞麓湖治理问题被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后,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工作。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督察通报典型案例视频,通海县、市级相关部门就整改工作和下步措施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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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认真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深刻反思,迅速行动起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实际行动抓整改、抓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切实抓好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和调蓄带运行、“一湖一策”行动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抓实整改措施,做到靶向施策精准改、动真碰硬严肃改。

会议强调,要构建强有力的领导责任体系,从市委、市政府开始层层扛实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科学有序抓整改,既抓好通报问题整改,又保障群众利益、体现生态环境效益。要强化盯办督导,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工作干一件、成一件。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坚持标本兼治、长效长治,突出举一反三,把推动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下沉督察指出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边督边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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