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7月1日将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831民初18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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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涉及重庆、北京、山东等地。6月27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2)渝0105民初19125号。6月24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劳动争议被告,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3)京0105民初67872号。6月20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被告,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鲁0305民初3481号。

此外,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6月12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京0105执26057号,执行标的258260元。6月11日,被腾冲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云0581执2092号,执行标的1363688元。6月11日,被腾冲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云0581执2093号,执行标的1380638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成立于1992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何巧女、唐凯、刘骅、付颀年、陈允中、桑俊、程慧琪,分别持股80%、12.05%、5%、1%、1%、0.53%、0.42%,所属集团为*ST东园。企业注册资本268546.20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3657.642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贾莹,任职企业8家,董事长张浩楠,任职企业2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