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重庆一老太太进去菜园偷香菜,被菜农发现后遂大声制止,老太太听到声音后立即逃跑,菜农追赶过程中老太太摔倒受伤,住院花费了8万元,老太认为是菜农追打才导致自己受伤,起诉至法院,要求菜农赔偿8万余元。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菜农喊叫、追赶等行为,并未超出一般人的合理预见范围,
所以驳回老太太所有的诉求,老太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首先
,必须为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点赞,这样符合正义的判决大快人心,
也得亏不是南京的某法官,否则该问菜农:“你为什么要种香菜了吧?”
说实话,看到了合乎情理的判决,感觉就像奢饰品一样,满是心塞的感觉。
其次,特别想问问老太太一家
你们全家还有一个懂得“礼义廉耻”的人吗?
明明是你家老人去菜园偷人家的香菜,摔伤了还去讹诈人家菜农,难道你们周边没有一个你们全家在乎的人吗?还有脸大张旗鼓的进行一审、二审。
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像这种类似的情况,
不仅要驳回诉求,还应另外追加其老太一家敲诈勒索罪
,别说自己摔残了,就算摔死了,象这种情况都该判无任何赔偿。
另外,公安机关应该对盗窃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拘留,
绝对不能助长这种恶人先告状的犯罪的行为。
总结
社会前进了,道德却不断滑坡,以前小偷小摸被发现打死了都不敢声张,现在好像成了光荣的事,就怕没人知道。
所以必须严打恶人先告状,绝不能让歪风邪气扭曲了国家的精神文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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