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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某社区的矫正对象被吊销了驾照后,竟然还开车上路,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样的事情是偶发吗?怀着一系列疑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梳理线索发现,此事并不简单,通过个案线索转化类案监督,于是一场关于大数据的比对碰撞发生了,最终联合各部门打破信息壁垒构建监督模型,推动《深圳市龙华区“失驾”社区矫正对象数字化管理与监督规定(试行)》出台。

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因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失去驾驶资格,为“失驾”社矫对象。在重新取得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但个别 “失驾”人员心存侥幸,不仅再次触犯法律法规,也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威胁。

为构建“失驾”社矫对象监督模型,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区人民法院、龙华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召开“失驾”社区矫正对象数字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座谈会,就模型的数据支撑平台、各部门职责分工、衔接配合进行充分研讨,并就“失驾”社矫对象撤销缓刑标准达成初步共识。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相关“数据壁垒”终于打通,成功构建的“失驾”社矫对象监督模型,能够充分依托各部门提供的海量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筛查有效监督线索,供检察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核查监督。自模型运行以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对12名有无证驾驶行为的社矫对象处以行政拘留。针对2名“失驾”社矫对象多次无证驾驶、是否符合撤缓条件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争议,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查阅社矫档案、调取驾驶轨迹等方式调查核实,并组织召开全市首场对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现该2名“失驾”社矫对象已被依法收监执行。

来源: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