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带队来苍就《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和《关于出台促进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办理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森森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县机关幼儿园、马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实地视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和马站镇代表联络站“一老一小”e关爱场景建设进展情况,随后在代表联络站召开座谈会,就《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苍南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以及主要内容一一向与会人员作了讲解。与会人员结合苍南县实际,围绕内容完善、职责分工、权利保障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张洪国指出,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是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必然要求,对于完善温州市的儿童福利政策和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苍南县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着力在儿童友好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温州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值得复制和推广的“苍南经验”。要优化顶层设计,将儿童友好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工作持续推进,系统谋划设施布局和服务供给,打造更多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标志性公共空间。要坚持分类施策,按照“共性+个性”菜单模式,分类梳理细化各个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功能定位和环境建设,统筹抓好安全教育、义务教育“双减”、“家门口入托”等重点工作,让人文关怀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要营造良好氛围,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携手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张洪国强调,《条例》是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增进儿童福祉、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苍南对儿童友好城市高质量建设的期盼,对下一步《条例》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调研组要对本次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和提炼,对《条例》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