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6月15日,《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广州人大官网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条例》对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发现、诊治、工作机制保障以及校园欺凌预防等方面作了规定,以立法保障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条例》拟于今年7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推动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法律保障机制,需要从“防”“治”两方面着手,重心在“防”。《条例》规定,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告二十四小时中小学生心理援助服务热线电话,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向有需要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与辅导等服务。

对于学校而言,应当开设以实践活动为主的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学校应当列出不尊重学生人格、伤害学生情感的禁语,在教学与管理中禁止使用。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条例》明确,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治欺凌的制度,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发现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综合考虑环境和在校学生人数等因素,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管理心理辅导室,设置学生心理信箱。除学校假期外,心理辅导室每天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