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师德高尚的大学教师,因将“救死扶伤”放在第一,反而因此受到严厉处分。被扣发当月奖金,被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考核。

这起滑稽的事件,网传发生在南方医科大学。

2024年5月10日上午,南方医科大学教师俞莉在准备去教室授课时,其分管的患儿突然病情危重,有发生死亡的风险。

了解这一情况后,俞老师赶紧在第一时间来到医院科室查看患儿情况,并进行紧急抢救。

因当时情况紧张,俞老师都来不及将这一情况报告学校教研室。

俞老师将患儿抢救过来赶到学校授课时,已经迟到了29分钟。

本以为这种将治病救人放在第一位的行为,会得到学校的充分理解,甚至予以表彰。

没想到学校的处理结果,颠覆了我的认知。

事后,俞老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全院通报批评,被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查处通报》内容我们能看出来,学校对整件事情的前因经过是非常清楚的,也充分肯定了俞老师授课迟到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还肯定了俞老师迟到期间另有其他老师赶到教师安抚学生未造成不良影响。

但偏偏,学校最终就是要将事件定性为“影响教学秩序”,认定此事为“教学差错”,并以此为由对俞老师进行重罚。

换一个角度讲,俞老师如果在“患儿有生命危险”和“准时授课”之间,选择了“置患儿生命危险不顾”,准时赶到学校授课。就算患儿因此而死亡了,俞老师也不会受到处理?反而会成为遵守校纪的好老师?

我左分析右分析,俞老师犯下的错误,只有“来不及将这一情况报告教研室”这一点了。

或许在教研室领导的眼里,俞老师应该放下抢救患儿的手,先拿出电话将情况及时给领导汇报,否则就是无视领导权威。

另外,从南方医科大学的《查处通报》上看,文件抬头通报的是《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儿科教师上课迟到的查处通报》,而通报的内容却是2024年5月发生的事情。

可见其通报显得相当不严谨。

有网友认为,这个处理结果,简直反人性,这位老师该奖不该罚!

该网友还质疑称,难道在领导的眼中,孩子的生命,不如严格遵守学校学习的规章制度重要?

当然,以上信息仅仅是网传,所以敬请南方医科大学站出来解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