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本报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承建项目发生高坠亡人事故,日前,四川华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0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4年1月19日,质安处转入《关于移交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对四川华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函》(质安函〔2024〕5号),反映2022年8月23日,由四川华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公司”)承建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植桂园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华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2024年3月28日,执法人员通过对岳阳(华生公司及苟海平全权授权委托岳阳处理此事)调查核实,华生公司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植桂园项目承包单位,2022年8月23日,该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华生公司在施工中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员工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危险性辩识不足,涉事电梯井内无安全平网,电梯井防护栏高度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四川华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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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川建督罚〔2024〕第5号,处罚生效期为2024-05-23,处罚截止期为2024-07-02。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四川华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3-19,法定代表人为崔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06239835X9,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251号7层726号,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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