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在网上看到有关机关食堂的诸多议论,有人觉得这是“特权”的体现,有人则认为是“福利”,还有人对其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实际上,机关食堂既非“特权”,也非“福利”,它仅仅就是个供人吃饭的场所罢了。而且它的存在也并非近期才有的事情,至于最早始于何时已难以确切考证,但我已经在机关食堂吃了三十七年饭了,光是厨师就已经换了十七八位。

最开始的时候是购买饭票,凭借饭票来购买饭菜,由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较低,难以雇到手艺好的人,做出来的饭菜不合口味,吃一段时间后就不想吃了,于是就会去饭店吃,大约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几乎天天都在饭店吃饭,同事们 AA 制,每周也得吃上几顿,偶尔上边来人,还能跟着蹭上一顿。

因为食堂饭菜不可口,大家都不去吃了,所以只能不停地更换厨师,有那么一段时间简直如同走马灯般地频繁更换,后来不行就改为承包制,承包效果不佳又换回来。

十八大之后,不允许公款吃喝了,也不允许中午喝酒了,所以基本上大家都在食堂就餐,伙食虽然有所改善,但口味也是时而好时而坏,至于价格,确实比饭店要便宜一些,主要是食堂的成本比饭店低,没有房租、水电费、税费以及人工费等各项开支。

对于大机关的情况咱不太了解,就基层机关食堂而言,真的没什么值得羡慕的,没有肯定是不行的,毕竟这么多人总归是要吃饭的,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没有地方吃饭,势必会对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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