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怎么说都是公安局不在理,一个锁匠凌晨接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要求其去事发地协助警察打开一户居民家的门锁。工作中,这户居民家突然发生煤气爆炸,两位警察一死一重伤,死者被追认为烈士,伤者受到奖励,周围殃及受损的居民也得到政府相应的补偿,而唯独在这起事故中被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命令去协助警察开锁,并在当场一同罹难的这位锁匠,却是无人问津被冷落在一旁。公安局竟然不承认是锁匠的死是与公安局有关,因而拒绝赔偿。锁匠的妻子维权三年,却都被判为败诉。

2020年6月19日凌晨4点36分,55岁睡梦中的锁匠王立军,被丹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来的电话唤醒,要求他到丹东市振兴区保利三期小区事发地,配合警察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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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王立军是被丹东市公安局确认的协助开锁的专业人员,早在2007年,王立军就与丹东市公安局签署了一份《责任状》,此后他多次收到丹东市公安局的指令,协助警方出警开锁。开锁结束后,费用也一直由公安机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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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事了,王立军在协助出警开锁过程中意外身亡,丹东市公安局却拒绝为其赔偿,不仅如此,当事派出所还踢皮球让去找街道办事处,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我们姑且不谈丹东市公安局以何种理由拒绝为锁匠王立军之死进行赔偿是否是在欺负弱者,也不谈区、市、省三级法院驳回当事人上诉的判决是否是在偏袒公安局,可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王立军不仅协助出警开锁,还把命搭上了,谁欠谁的不一目了然吗?

就凭王立军是被110指挥中心指令派过去的,且死亡在事发现场,同时丹东公安局又与王立军签订有多年的雇佣“协议”,王立军是公安局随叫随到的“临时工”,凭据这些,能说是王立军协助警察开锁,并死亡在事发现场,与公安局无关没责任吗?公安局不应该对王立军之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吗?

司法部门的公安局能做出这种于情于理与法说不过去的不公正之事,的确不太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