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违反规定变更支行营业地址和名称;部分业务授信管理政策程序存在缺漏;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表外业务管理不规范;数据治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进行罚款260万元处罚。

因对所在机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和员工与第三方人员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问题承担直接经办负有责任,对时任宁波江北支行个贷客户经理陈龙宇进行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

因对所在机构“云押贷”“快e贷”相关部分业务授信管理政策程序存在缺漏问题和贷款“三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宁波分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李学存进行警告处罚。

因对所在机构员工与第三方人员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问题承担直接经办负有责任,对时任宁波慈溪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马琳进行警告处罚。

合作联系:东方网银保频道yinbao@em.east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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