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6月10日—16日),今年首个原省级党委书记吴英杰落马。吴英杰长期在西藏工作。

继上个月落马的甘肃省原省长唐仁健之后,甘肃省原副省长杨子兴也被查。

此外,上周还有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被公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周清玉被控受贿近7000万元。

今年首个原省级党委书记落马

6月16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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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杰,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昌邑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长期在西藏任职的吴英杰,曾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等职。2016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2021年10月起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去年3月起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是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吴英杰是今年落马的第33“虎”,也是今年首个落马的原省级党委书记,还是今年第5名被查的正部级干部。另外4名分别是:

今年3月被查的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

今年4月被查的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

今年5月被查的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

原省长落马后,原副省长也落马

6月12日,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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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兴,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甘肃古浪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

长期在甘肃省任职的杨子兴,曾任陇南市委副书记,定西市委副书记,定西市市长,定西市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上官汇”注意到,今年5月18日落马的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曾于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任甘肃省委副书记,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甘肃省代省长,2017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甘肃省省长。

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被公诉

就在吴英杰落马前两天,另一名曾在西藏任职的“老虎”姜杰被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4日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区长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山东省东营市市长、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交通运输厅厅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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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杰,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姜杰曾长期在山东任职,曾任青岛市委常委、黄岛区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东营市市长;东营市委书记等职。2013年6月,姜杰跨省前往西藏任职,曾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等职。

2022年1月,姜杰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去年7月3日,姜杰落马,今年1月5日被“双开”,1月17日被逮捕。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周清玉受审

6月14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其间,周清玉离职后利用其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00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周清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清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清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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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玉,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他长期任职于金融系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贵州分行行长、农业信贷部总经理、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国家开发银行纪委书记等职,于2016年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直到2022年7月被免去国开行相关职务。

2023年5月19日,周清玉被查,同年11月16日被开除党籍,12月14日被逮捕,今年3月14日被公诉。

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