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交通强省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评选结果的公示》,根据评选结果,拟推荐东莞、中山、湛江、汕头、肇庆等5市作为广东交通强省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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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交通强省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评选结果的公示》,根据评选结果,拟推荐东莞、中山、湛江、汕头、肇庆等5市作为广东交通强省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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