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林芝银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32575.66元(大写:13万2575元6角6分)。

据公告内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对林芝银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墨脱县飞龙广场旁的墨脱县云景五号院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栋楼房,用地1954.99平方米,总面积4883.81平方米,附属有道路、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电气等工程,用途为办公与商业经营。

林芝银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停止建设,并罚款人民币132575.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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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