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志文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06-17 16:07 ·北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原书记黄志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志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