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黄文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文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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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泉州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黄文胜出生于1968年8月,福建南安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1月,黄文胜任德化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10年2月,任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2016年6月,任惠安县委书记;2020年12月,任泉州市泉港区委书记;2021年6月,换届待安排;2021年10月,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3月,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丰泽区委书记;2022年12月,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4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文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伪造、转移、藏匿证据

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采购项目

2024年5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黄文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黄文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藏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收受礼品,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采购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文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文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高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