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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位驾驶员耳熟能详的常识,且上路行驶,需要考取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近日,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查获了一位胆大的男子,不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准驾车型也不符,最终被民警依法处罚。

5月30日21时许,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民警在太平庄北街开展夜查工作时,一辆摩托车驾驶员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民警立即责令驾驶员熄火下车,随后将其带至安全区域进行测酒。

而此时,民警已经闻到了驾驶员孙某身上的酒气,被民警查获后,本一言不发的孙某,见躲不过去,和民警坦言说出了酒后驾车的原因。

原来,孙某刚吃完晚饭不久,期间喝了一小杯白酒,想着这条路应该不会有民警检查,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民警半路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孙某体内酒精含量数值显示为3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然而在民警对驾驶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后发现,驾驶员孙某竟然从未考取过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同时,竟然还酒后驾车,简直拿生命当儿戏!

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得知,孙某是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开不了摩托车,酒后更不能开车,但因当时情绪激动,在酒精的作用下,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孙某因存在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未按规定年检的三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共处22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22分。

文/本报记者 彭飞

通讯员 王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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