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赵思骞

2024年6月上旬,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民一庭在诉讼中通过给予“冷静期”的方式,让双方企业“降温自愈”,高效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2022年9月,武汉某建设公司与武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某房地产公司某项目的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安装工程由某建设公司负责施工。2023年3月,武汉某建设公司完成施工并通过武汉某房地产公司验收。当月,双方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款为646321元。之后,武汉某房地产公司陆续向武汉某建筑公司支付了440000元,剩余工程款则一直未付。

多次催促无果后,2024年5月23日,武汉某建设公司将武汉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246321元及逾期利息。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立马对双方企业进行“把脉体检”。先是“问诊”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其一方面认可欠付某建设公司工程款,但因行业不景气导致自身资金紧张无法立马支付剩余工程款;另一方面表示双方是长期的合作伙伴,彼此信任度很高,某建设公司此次之所以起诉是双方负责人因还款期限问题没谈拢吵了一架。接着,承担法官“问诊”了武汉某建设公司,其表示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起诉确实有点“意气用事”但又“情非得已”。

经过此番“把脉”,承办法官断定双方矛盾有“自愈”的可能性,便给予双方2周的“冷静期”,并将双方企业负责人拉入微信群,随时解答双方的法律疑问。同时,告知双方开庭时间,若谈不拢则对簿公堂。

2024年6月6日,经过两周时间的“冷静”,武汉某建设公司打电话告知承办法官,双方已经谈妥了,自己也只要工程款本金不再主张逾期利息,请求法官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武汉某房地产公司求证,该公司表示随时可以签署调解协议,并感谢法官给予的“冷静期”,化解了双方的怨气,减少了自身损失。6月7日,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到院签署调解协议,合作伙伴间耗时近一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筑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以更多柔性司法的方式让企业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努力为企业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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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