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检察今日消息,日前,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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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丽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丽萍利用担任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铜仁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陈丽萍生于1966年,长期在贵州省铜仁市工作。曾任铜仁市委副秘书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等职。2018年6月,陈丽萍被公示拟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公示期过后,她担任该职,直至2023年10月2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官宣其被查。而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7月,陈丽萍还到毕节市下辖的威宁开展下访接访等调研。

2024年4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陈丽萍被“双开”。5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陈丽萍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丨人民网贵州频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