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融媒6月7日讯( 记者 罗颖 何子沐)记者从6月7日上午举行的琼海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与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首个指导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琼海市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6月4日,十六届琼海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琼海市博鳌近零碳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博鳌近零碳示范区正式宣布运行后,琼海发布的首个指导示范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示范区在建设、运营、发展、监管方面建立了统一施行的管理机制,为打造高标准、国际一流的近零碳示范区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围绕园林景观生态化、建筑绿色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固废资源化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交通绿色化、运营智慧化建设、东屿岛外配套项目等8大类18个项目,发挥规划的技术引领作用,建立全过程技术管理服务制度,有利于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的有机统一。市政府成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示范区建设和运营的组织领导。在东屿岛内,建立标准化、精细化的零碳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引导机制和先进运营管理手段,实施新能源交通、零碳生活、零碳宣传、零碳奖励、零碳品牌管理等运营方式,推进示范区规范高效管理。此外,《管理办法》还倡导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科研支持、产业支持、碳普惠支持等促进措施,引导市场资金、先进技术、绿色服务等流向零碳发展领域。按照“谁建设,谁运营”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示范区建设运营,推动示范区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