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媒报道,仰光市政城市发展委员会消息,仰光辖区内,如果在水沟和江河出口扔垃圾,除罚款外,还可判处监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水沟江河内乱扔垃圾会致使水沟堵塞,引发内涝,为此仰光市政法(2018年)第29章第318(B)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向仰光市政辖区范围内公共路边小水沟、大水沟、江河出口、江河内扔废弃物垃圾,排放污水,造成堵塞。

因此,如果触犯该条例,可判处罚款50000-300000缅币,或判处3个月监禁或并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了让民众获悉及了解遵守该条例规定,让城市变得干净、美丽及让流失流通得到改善,仰光市辖区内的江河、水沟附近,树立了警示标牌及悬挂警示信息。

莱达雅(东部)镇区7号街区仰光-酿栋公路和勃昂觉路口处工程师局(水流管理),为了让流水流通得到改善,有在打捞水沟内的垃圾,以及开展清淤工作,并树立了如向水沟内扔垃圾,将依法严厉追责的警示标牌。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

和缅甸中文网一起看缅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