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在电子烟烟油里面加“料”,让人越吸越上瘾,越吸越上头,然而,这些加在电子烟烟油里的“料”其实就是新型毒品依托咪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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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烟油的涉毒案件。

基本案情

01

2023年10月,韦某向陆某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油3次,共计获利2700元。陆某向韦某购买电子烟烟油后,将大瓶的烟油分装为小瓶贩卖,获利300元。

据了解,韦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3年4月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仅2个月就再次犯罪,系刑满释放未满一年的累犯、毒品再犯。

法院审理

02

法院审理认为,韦某、陆某为牟取利益,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将明知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油贩卖给他人,其中,韦某3次贩卖依托咪酯,被查获依托咪酯15.33克,陆某贩卖依托咪酯1克,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根据韦某、陆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陆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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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日常主要应用于医疗领域,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可用于全麻诱导或短时手术麻醉。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的人常常会引发头昏、站立不稳、口齿不清、手发抖等情形。长期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易怒的情绪及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导致死亡。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这也就意味着,从这一天起,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的,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远离新型毒品,勿要贪图一时快感,以身试法!

信息来源:柳江法院

编辑:成彦彦

校对:赖梓硕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