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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高新区管委会下辖的事业单位,建筑面积4500平米,位于华苑科技园环外华科大街11号,于2024年3月开办运营,其下辖一个社区站位于华苑科技园环内。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计划招聘17个岗位共计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7.报考年龄须与各岗位要求年龄保持一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原则上为报名开始前一天),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9.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10.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智联招聘网站()上发布。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智联招聘网站()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7月7日17:00。

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岗位。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

(3)报考人员须上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与缴费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7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7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我的报名”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须及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因个人缺少相关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须及时补充信息并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7月9日上午9:00至11:30到智联招聘(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利国际广场25层)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629。

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免笔试人数视同完成缴费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最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自己符合应聘条件方可报名。

改报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至16:00。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笔试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7月11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6:00。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00至11:00,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

医疗相关岗位(医师、医技、护士等)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医疗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财务岗位、信息化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和橡皮、蓝黑色油笔或钢笔等考试相关文具。

(4)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全程接受监督。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该岗位存在免笔试人员,免笔试人员一同参加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名额。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2.材料要求: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或资格复审合格但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学信网与学位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书、在岗证明、聘任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

⑦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五)面试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能力以及专业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免除笔试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100%)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在职在编人员,原则上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不全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未通过。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综合成绩须60分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2.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人选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递补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五、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后,与天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工作协议,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回派遣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派遣医疗卫生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医疗卫生人员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资福利及待遇

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按国家政策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为录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七、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和报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号85503或85629。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22-22992936;022-848062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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