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老一辈的人都会讲门当户对,所以在我们那个年代棒打鸳鸯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但是我们也不能怪父母,哪个父母又不想孩子好呢,他们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们是过来人有很多的经验,不同层次的人会因为成长环境的不一样而三观完全不一样,年轻时候的荷尔蒙爆发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可是当你成家之后就会发现过日子还是要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琐碎的小事,两个人很多意见不合就会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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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当年作为一个农村的穷小子,却凭借自己帅气的外表和幽默的口才让我们公社书记的女儿爱上了我。这样的身份悬殊注定我们的感情是坎坷的,他爸知道了我们的情况之后也是想尽了办法让我们分开,但是我们依然心连心的在一起,最后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就想办法让我去当兵,说我当了兵之后就可以彻底的改变了命运。我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但是去了部队之后我跟他女儿不仅没有断了联系,反而是因为距离而爱的更浓烈,最终我提干之后,也顺利的抱得美人归,她的爸爸也不再反对。

我叫张爱华,出生于1956年,在北方的一个农村家庭长大,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就去世了,基本上是由母亲含辛茹苦将我抚养长大的。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应该都记得,从1958年也就是我2周岁的时候开始进入了大集体时代,当时的农村开始实行劳动记工分的形式,大家都在生产队集体劳动,我们每户的农民统称为公社的社员。

后来我听我妈将在那几年又遇到了灾害,我妈是好不容易才把我给养活的。我有印象的时候记得当时我们生产队的队长姓黄,他人个子不高,是个特别热心肠之人,能当上队长也是大家一起选举出来的,因为大家伙都很信任他,认为他能够带领我们吃饱饭。我记得小的时候也会经常跟我妈去到田间地头,因为我一个人在家没人带,我妈干活的时候就把我带上,我就在旁边自己玩。

黄队长每次见到我都会说:“秀芬啊,你家的爱华真的是太乖了,这个小孩人见人爱,将来肯定有出息。”

我妈见黄队长这么夸我,心里也是乐开了花,但是嘴上谦虚的说:“唉,在我们这样的人家,能够有什么出息啊,以后能够养活自己,吃饱饭就不错了。”

黄队长就说:“唉,不要这么悲观嘛,我们人穷志不能短,虽然现在很困难,但是你要相信困难是暂时的,我们终将战胜一切困难走向胜利。”

你还别说,那个年代虽然大家物质匮乏,生活贫穷,但是大家的精气神不一样,也没有说像如今这么多的抑郁症和躺平的人,反而是斗志昂扬,纷纷想着自己克服困难,为社会建设和国家分忧,还特别关心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比如在1962年的时候,我们这里领导一声令下,要修水渠。只见社员们纷纷自带被褥铺盖、干粮,忍饥挨冻,风餐露宿。在没有机械化的情况下,只靠自己的双手,借助锄头和手拉车等简单的工具竟然修筑起来大型的水库,这其实也完全可以说是用血汗换来的,可是他们没有任何的怨言。我就记得当时我妈在水库修好了之后跟我说:“这下子好了,有了这个水库就可以保证农业灌溉了,大家饮水也不是问题了,我们子孙后代也都能享受这个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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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我自己吧,我跟我老婆杨一倩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四年级的时候,但是我在农村上的学校,而她是在公社那边上的学校,本来是没有交集的,为什么会认识呢。一切都是因为那一年的农忙“双抢”。在我们当时特别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所以每当到了农忙的时候,城里的机关学校、商店、厂矿都会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下乡来生产队无偿地支援“双夏”帮助农民割稻。

当时杨一倩是跟她妈妈一起过来的,她妈是学校的老师,正好这一次双抢被分到了我们公社。因为大人们都忙着双抢了,她在家没有人带,她自己又觉得农村很好玩,所以就跟着妈妈一起到了我们公社。为了提高干活的效率,黄队长就对劳动进行了分工,男的壮劳力干一些打稻、挑担、插秧等重活,女劳力和老人则干割稻、拔秧和晒谷等一些稍轻的活儿。

在这样的季节,我的学校也放假了,所以我也被带过去跟妈妈一起干活,不过我当时还小,一天干活只能算是2个工分,我就被安排过去把秧苗,正好遇到了杨一倩的妈妈和杨一倩,她妈妈就问我:“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啊。”

我边干活边回答说:“我叫张爱华,今年11岁了。”

她妈妈就说:“哦,那跟我家杨一倩一样大啊,那你是几月份出生的啊?”

我又回答说:“我是正月出生的。”

她妈妈就说:“那你比我家杨一倩大几个月,杨一倩啊,你快过来,跟小哥哥一起干活哦,你们互相比赛一下。”

因为我从小到大经常干农活,所以我拔起秧苗来比她妈妈还快,而杨一倩根本就不会拔,不知道从秧苗根子上拔,她直接从秧苗中间拔,有的时候把秧苗都拔断了。因为太用力,直接一屁股坐在了田里面,屁股上面弄得全是水。这个时候她也会很沮丧,生气的说我不干了,太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