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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消息在深圳市引起了广泛关注。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对一家在办公室摆放烟灰缸且拒不整改的公司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罚款金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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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控烟工作一直备受重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且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在生意场上,给对方递上一支烟,有时可以迅速拉近彼此的距离。在抽烟的过程也可以创造交流机会,增进相互了解和熟悉度。在“生意人”眼中,分享香烟更是一种礼貌和尊重的表现。

这个故事要从半年前说起,2023年9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的一个工业园内,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办公室里烟雾缭绕,老板和客户相谈甚欢,桌上的烟灰缸堆满了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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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客户刚走,监督员就上门了。而执法人员原本只是来检查工业园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却意外发现了这个违规行为。当客户离开后,卫生监督所的同志便上门指出问题,提醒负责人必须撤走烟灰缸。

公司负责人虽然表示烟灰缸和烟都是为客户准备的,但法律就是法律,不容置疑。卫生监督员明确告知,管理者有义务劝阻客户吸烟行为或引导其去室外吸烟区,而不是在室内放置烟灰缸。

更令人惊讶的是,通过执法系统后台记录发现,这家公司并非首次违规。早在2022年4月,卫生监督员巡查时就已发现办公室有烟灰缸,当时依法给予了“警告”并责令整改。根据控烟条例,24个月内若未整改,就会面临罚款。如今,时隔将近一年半,还不到两年,再次发现相同问题,罚款也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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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元。该公司也认识到了错误,乖乖认罚并缴纳了罚款,成为了深圳首个因工作场所控烟不力而被处罚的经营主体。

此案例不仅彰显了深圳市在控烟工作上的坚定决心和严格态度,也给广大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