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关员对入境航班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携带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现场开箱查验,

旅客行李中查获未申报的海鲜1批,共计螃蟹1只、蟹腿17条、蟹钳2只,总重9.43千克

。目前,大兴机场海关已将上述物品截留并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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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等活动物(犬、猫除外)如需携带入境,

需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水生动物产品禁止入境

除此之外

这些东西在进出境的时候

也需要注意

货币现钞

出境时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携带超出限额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同时向海关提交银行或外汇局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出境时需复带进境的贵重物品

出境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需在出境时进行申报。

烟、酒类

赴港澳旅游: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酒精饮料不超过75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不超过200支(雪茄不超过50支),或烟丝不超过250克等物品。

赴其他地区旅游: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酒精饮料不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不超过400支(雪茄不超过50支),或烟丝不超过500克等物品。

携带出境的烟酒应符合自用合理数量,同时事先向对方国家的海关了解相关情况。

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象牙及其制品属国家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如果没有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以及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的允许进口证明书,进出口、携带或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的行为都是禁止的。除象牙以外,其他常见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还包括:红珊瑚、砗磲、鳄鱼制品、小叶紫檀等。

药品

旅客携带中药材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价格合计不能超过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不能超过人民币300元。另外,国家已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成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

对需携带普通药物的进出境旅客,中国海关按照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放行;处方药品建议向海关提交医生开具的处方证明。

提醒:药品情况比较复杂,进出境前请与当地海关咨询确认。

其他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珍贵文物、非法出版物、管制刀具、仿真枪、各类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等禁止携带进出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