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跟他开个玩笑,并不是真想害死他的!”

法庭上,一位年轻的罪犯哭得声泪俱下,不停地向法官解释道。

但法官并没有采信他的辩解,二审维持原判,最终判处这位年轻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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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号,随着一声枪响,“复旦才子”林森浩,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这就是著名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因为这件事,复旦大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一场小小的纠纷,最终导致两位国之栋梁的陨落,不得不让人感到惋惜。

林森浩和他的舍友到底有什么恩怨,让其宁愿冒着被判刑的风险,也要置他于死地呢?

是否真如林森浩所说的,只是因为一场玩笑引发的意外,其中是否有更深层次的隐情呢?

这一切,还要从2013年4月1号开始说起。

4月1号是愚人节,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像往常一样,起床之后,从饮水机中倒了一杯水。

“呸呸呸,这水什么味啊,是不是坏掉了?”

黄洋喝了一口水,觉得味道有些不对,赶紧将嘴里剩的小半口吐了出来。

定睛一看,杯中的水已经变成了浑浊的黄色,还散发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应该是坏掉了,毕竟是一个星期前定的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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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洋没有多想,将水倒入了下水道,之后给饮水机换上一桶新水。

当天下午,黄洋开始出现发烧、呕吐、腹泻等症状,到医院去检查,被确定为肠胃炎。

黄洋不以为然,还以为是自己吃坏了东西,打完点滴后便回到宿舍。

他甚至将这件事当成趣闻,拿来跟同学们开玩笑。

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推到了鬼门关的边缘!

输完液第二天,黄洋出现肝功能损伤,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

4月7号,黄洋的病情恶化,鼻孔开始流血,4月8号的时候,黄洋已经陷入昏迷中。

医生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此时他们甚至还不知道黄洋昏迷的原因是什么。

直到4月9号,复旦大学报警,警察在饮水机中查出N-2甲基亚硝胺,才确定黄洋昏迷原因。

他被人投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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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调查的深入,警察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黄洋的舍友林森浩,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虽然确定了病因,但黄洋还是没能抢救过来,于4月16号下午,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复旦大学研究生才子,医学界未来冉冉升起的新星,还没开始璀璨的一生,便无声陨落了。

最受打击的,还是黄洋的父母,将孩子培养长大,送进复旦大学,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

父母多少个日夜的付出,老师的津津教导,在罪犯的一念之差下,全部化为乌有。

精英地逝去,不但是复旦大学和社会的损失,也代表一个鲜活的生命永远离开了我们。

这一切悲剧地发生,都源于这位叫林森浩的高材生,他又是如何对黄洋伸出獠牙的呢?

N-2甲基亚硝胺是一种浅黄色的油状液体,主要用于医药和食品方面的研究。

如果直接食用,会引起肝、肾衰竭,无论是摄入、吸取还是皮肤接触,都有可能要人命。

在复旦大学实验论文中,对这些都有非常详细的记载,而这篇论文,就出自林森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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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记录表明,2013年3月31号,林森浩拿着一个盛满黄色液体的瓶子回到了宿舍。

瓶子中的黄色液体,正是林森浩正在研究的有毒物质N-2甲基亚硝胺。

回到宿舍后,林森浩趁四下无人,将液体倒入饮水机中。之后舍友推门而入,林森浩赶紧将瓶子藏了起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黄洋起床后感到口渴,于是从饮水机中倒了一杯水,灌入口中。

期间,林森浩全程目睹了黄洋的喝水过程,但并没有提醒他。

直到黄洋自己注意到水有些不对劲,吐出了大部分,但还是有小部分被他咽了下去。

就是这小半口水,最终要了他的命。

据悉,N-2甲基亚硝胺含有剧毒,仅2.22克就足够要人命了。

而林森浩往饮水机中倒入的N-2甲基亚硝胺,足足有50.5克,挑明了就是想要黄洋的命。

至于原因,林森浩的回应也非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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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愚人节,我只想跟他开个玩笑,没想真害死他的。”

这个解释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如果一个普通人这样做还合情合理,林森浩可是专门研究N-2甲基亚硝胺的高材生,不可能不知道该物质的危害,跟舍友开这样没轻没重的玩笑。

更有意思的是,在这场投毒事件中,林森浩有两次拯救黄洋的机会,但都被他放弃了。

一次是看着黄洋喝水,一次是在黄洋第一次入院的时候。

黄洋闹肚子的时候,林森浩正在医院实习,还顺手给黄洋做了个B超。

林森浩对黄洋表示:“没什么大问题,就是一般肠胃病,肝脏都是正常的!”

如果当时林森浩能将黄洋肚子疼的原因说出来,也许他就不会死。

但是到最后,他都选择将这件事烂在肚子里,直到被逮捕归案。

由此可见,林森浩是真的想害死黄洋,并不像他自己所说得那样,只想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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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让林森浩宁愿冒着宁愿被抓的风险,也要将其置于死地呢?

从林森浩的遗书中,我们便可以得出结论,竟是如此地荒唐。

林森浩被抓后,曾经向黄洋的父母写下了一封遗书,内容如下。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

“至今我无法原谅自己,黄洋在住院期间,我没有勇气说出来,尽管我并不希望他离开,但那时的我是一个十足的懦夫,只会消遣逃避、自欺欺人、不敢担当。”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的灵魂。”

从简短的三句话中可以看得出来,林森浩本性并不坏,只是自小压抑地生活,养成了他“双面人”的性格。

林森浩,1986年出生于广东汕头,家中有五个孩子,他排行老三,是家中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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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在上学期间,他还要勤工俭学,支付弟弟妹妹的学费。

虽然生活艰苦,但林森浩很懂事,学习从没让家人操心过,本人非常有上进心,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在外人看来,林森浩性格沉稳、内敛、懂事,无论是在父母还是老师眼中,林森浩都是典范中的典范。

殊不知,爱玩是孩子的天性,过度压抑,很容易让孩子在长大后养成别扭的性格,林森浩就是如此。

之所以没被发现,只是他隐藏得好罢了。

家庭条件的落后,养成了林森浩自卑的性格,因此,他一直在用学习成绩填补内心的空虚。

小学、初中、高中,林森浩一直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众星捧月,他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但是考上人才辈出的复旦大学之后,林森浩突然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

在汕头那个小小的村镇上,自己是天之骄子,但是在天才遍地的复旦,自己就如同砂砾般黯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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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上的落差,让林森浩更加自卑、内敛,因此变得敏感,同学们的一句玩笑话,他都能失落半天。

为了发泄压抑在心中的烦闷,林森浩选择到网络上去宣泄自己的情绪。

2008年,林森浩在宿舍中跟一位舍友起了争执,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大学毕业一年后,他在网上匿名注册账号,用非常粗鄙的语言攻击曾经的舍友。

2012年,他在社交平台注册账号,分享自己的实习案例,经常在网络上“重拳出击”,和网友“对线”,言语极度肮脏。

没有人知道,生活中的温文尔雅,网络上的极尽丑态,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林森浩。

而他毒害黄洋的原因也非常可笑,仅仅是因为对方的一个玩笑。

和林森浩的内向性格不同,黄洋性格非常外向,跟林森浩完全是两个极端。

1985年,黄洋出生于四川自贡,是家中的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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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森浩一样,黄洋非常好学,并且实践能力强。

上大学之后,无论是学费还是生活费,他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全是他勤工俭学赚来的。

城市长大的他,非常注重自己的人生体验和生活阅历。

他曾经两次被派到香港交流学习,并多次参与支教,性格热情开朗,和谁都能成为朋友。

2013年,他通过了考博初试,本来打算在年底到西藏支教,可惜永远无法实现了。

研二的时候,黄洋和林森浩、葛某成为了室友,葛某因为家住上海,经常回家住,大多数时间都不在宿舍。

三个人虽然住在一个宿舍,但因为性格不同,走得并不近,都有自己的小圈子。

黄洋性格开朗,喜欢美剧、八卦、漂亮姑娘,平时爱开玩笑,并且非常注重生活品质,有什么说什么。

刚到宿舍,黄洋便制定了很多规矩,不喜欢被别人占便宜的他,也不会让人占自己便宜。

例如,葛某在宿舍中有个私人小冰箱,黄洋便以“多用电”为由,让他每个月多支付30元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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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葛某并没有说什么,毕竟多用电是事实,黄洋的提议并不过分。

除了有主见外,黄洋还非常喜欢跟别人开玩笑,随口说对方两句:“你个憨憨!”

兄弟之间开玩笑非常正常,一般人都不会放在心上,都会回怼一句:“你才是个憨憨!”

但林森浩却不这样想,敏感的他,面对黄洋的玩笑都是沉默应对,甚至认为黄洋在侮辱他。

矛盾一旦产生,看对方哪哪都不顺眼,只需要一个契机,炸药桶就会被点燃。

宿舍中的饮水机向来是三个人分摊费用,林森浩却觉得自己喝水少,应该少交。

于是,他向黄洋提出建议,但被黄洋直接拒绝了。

“水费是商量好的,葛同学经常回家,喝水更少,这样算的话,就真没法弄了!”

因为这件事,两个人闹得不欢而散,之后,林森浩不再交水费,而是选择自己买水喝。

这件事之后,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但都没有发作,直到2013年愚人节的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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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黄洋、林森浩在宿舍中和几个同学聊天,期间,黄洋拍着同学的肩膀说道。

“过两天就是愚人节了,到时候要好好跟别人开玩笑!”

看着黄洋的脸,林森浩越发地厌烦起来,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成型。

“这么喜欢开玩笑?那我先和你开开玩笑好了!”

于是便发生了投毒那一幕,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了林森浩。

本以为该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却没想到在审判时,又遇到了麻烦。

2013年11月27号,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展开一审。

在一审中的整个过程中,林森浩都显得非常冷静,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杀害黄洋。

“本以为对方看到水的颜色不对,不会喝的,没想到他真喝下去了!”

“以为他喝得不多,于是便没有管他,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后果!”

解释下来就是:“我只是想整蛊他,黄洋去世只是一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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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说法,显然不能让法官信服,毕竟在案件发生时,他可是有两次机会救黄洋。

但最终,林森浩还是眼睁睁看着黄洋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森浩被判处死刑。

也许林森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会被判死刑,因此才会在一审现场表现得有恃无恐。

判决之后,林森浩明显慌了,他迫切想要获得黄洋父母的原谅,为自己争得一线生机。

之后,便有了上文写给黄洋父母的遗书。

很显然,黄洋父母并不打算原谅林森浩,他的命是命,自己儿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必须血债血偿!

当年一审判决,在网上掀起了非常大的舆论,在林森浩的遗书曝光后,更是将这股舆论推到了高潮。

“他是中国医学界未来的栋梁之才,我们已经失去一个了,不能再失去第二个了!”

一审判决后,复旦大学177名师生联合签署了《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邮寄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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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看来,虽然林森浩杀了人,但是罪不至死!

想想可笑,爱才之心人皆有之,但再有才的人,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难道一个人的才能,比另外一个人的性命还要重要吗?

这样的请愿书,自然不会被法官采纳,最终以无效被驳回。

2014年12月8日,二审开始,2015年1月8日上午,法院做出最终宣判:死刑,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11号,随着一声枪响,林森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结尾:

关于自己,林森浩是如此评价的。

“有时候,我斗志昂扬,走路像风,谈吐滔滔不绝,喜形于色。”

“有时候,我又忧己及人,满腹愁肠,尽显多愁善感,宛如闺女。”

“而有的时候,我莫名其妙,乐哼小曲,行路无视他人,乐在其中。”

“我是一个怪人,有着一颗自强不息进取心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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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来,林森浩非常明白自己的缺陷,想要改变,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希望是美好的,但实际上走得却是另一个极端,扭曲的内心,最终导致悲剧地发生。

在这场悲剧中,没有胜利者,有的只是满地鸡毛,以及两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归根结底,还是人性的黑暗,被负面情绪掌控,最终做出无法承受之事,付出应有的代价。

悔恨、心酸、痛苦,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两位“复旦才子”的陨落,这个损失不可谓不大。

可见,毁灭别人,有时候也是毁灭自己,无论何时,对生命都应该心存敬畏。

先从掌握情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