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安徽省投资“赛马”激励机制(202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24年一季度扩大有效投资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安庆、合肥、池州、宿州、阜阳5个市,肥西县、淮北市杜集区、蒙城县、灵璧县、蚌埠市禹会区、阜南县、淮南市田家庵区、滁州市琅琊区、霍山县、和县、芜湖市镜湖区、绩溪县、铜陵市郊区、池州市贵池区、安庆市迎江区、黄山市徽州区16个县(区)予以通报。省有关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激励举措。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