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编获悉,近日相关网站发布了“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验项目中选结果公示”,涉及宋庄镇、张家湾镇、台湖镇、西集镇、漷县镇、马驹桥镇、潞城镇、于家务回族乡、永乐店镇、玉桥街道、永顺镇、中仓街道、九棵树街道、梨园镇、北苑街道、潞邑街道、杨庄街道、临河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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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显示:

规模:核验不少于通州区各乡镇街道自建房隐患房屋的20%,已拆除,已翻建,已经过房屋安全鉴定为A、B级的自建房,已经过住建部线上审核符合销号条件的自建房,均不计入此次核验范围内,不计入核验栋数,应核验自建房数量不低于3490栋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88栋、经营性自建房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 1787 栋、其他自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782 栋、其他自建房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 833 栋)。

核验区域范围:宋庄镇、张家湾镇、台湖镇、西集镇、漷县镇、马驹桥镇、潞城镇、于家务回族乡、永乐店镇、玉桥街道、永顺镇、中仓街道、九棵树街道、梨园镇、北苑街道、潞邑街道、杨庄街道、临河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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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小编了解,2022年相关网站发布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通州区22个街道、乡镇,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所有自建房,在“百日行动”期间以经营性自建房为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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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主要任务:

(三)彻底整治隐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违。
结合通州区基本无违建示范区创建行动,各街道乡镇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明确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2.依规鉴定:
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属地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3.加强整治:
产权人应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
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