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于农民来说,既要积极配合“三权分置”和宅基地确权,维护自身权益;也要遵纪守法建设房屋,避免资金和精力损失。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包容的心态,正视农村的新发展方向,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拥抱集中居住的新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农民才能尽可能的获益于新农村建设,过上富足幸福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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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针对农村人口外流、村落空心化等问题,各地陆续出了一系列农村发展规划。合村并居、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改变基础设施等措施都成为了解决之策。不过,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给农民生活带来了不小影响,其中农村拆迁问题就是比较受关注的。

本以为按照之前的做法,大规模拆除闲置宅基地、腾退空心村已经见顶,没想到新的村镇规划有了新的“瞄准”对象。这一次,农民们不需要再为离村离宅而烦恼了。

1、有钱建房不再“任性”。

说到农民建房,很多人脑海里的印象就是——“有钱就能盖”。自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建房投入程度也在不断加大。三层四层的小洋楼在农村地区越来越常见,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违规加盖的现象,导致安全隐患不断增加。

为了遏制这股农民“任性”建房的风气,近期多地陆续出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比如山东省规定,今后农民自建房屋高度不得超过两层,三层以上须聘请专门施工队伍设计施工。河北省也下发了明文规定,凡是新建或翻建的经营性用房、三层及以上的住宅,须先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从这些政策可以看出,针对部分农民过度消费式建房、私自违规加层等现象,监管部门已当机立断,对高层或未经审批的建筑严厉打击。未来想要在农村大手笔地建设,只凭“有钱”是万万不行的了。

2、更新拆迁对象瞄准“富人房”。

拆迁补偿一直是农民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鼓励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加速农村人口整理步伐,一些地区正在酝酿出台新的政策。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做法是,将富裕农户的“富人房”也纳入到了拆迁范围之内。

所谓“富人房”,是指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农民,在村里大手笔兴建的较高规模私宅,总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豪华农家院落。按照新规定,这些被视为“阔气”的建筑如果位于拆迁地块,即便是满足施工要求的合规建筑,也将被一并纳入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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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要将“富人房”纳入拆迁范围呢?

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考虑:

(1)过度奢华的建筑与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理念有些背离,不太符合节约适度的要求。

(2)这些建筑往往占地面积较大,如果保留会影响村庄布局的整体性。

(3)拆除这些建筑后,能腾挪出更多空间用于新农村建设。

对于农民来说,虽然房屋被拆除会有些可惜,但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而相比宅基地被收回只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拆除“富人房”的补偿无疑会更加丰厚。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并未出现将“富人房”纳入统一拆迁范围的政策文件,这只是个别地区在酝酿的新举措。未来是否会大面积铺开,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3、集中新建宅基地“退二进三”。

拆迁离村的同时,部分地区也初步勾勒出了农民未来的新居住模式。以山西晋中为例,立足打造“空间集约、产业集约、管理集约”的新农村,该地区提出了“撤村并居”的新模式。根据规划,相邻几个空心化严重的自然村将统一拆除,腾出的空间重新规划为集中的居住区、产业园区和绿地。

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将“退二进三”。“退二”指退出旧宅基地和种植田园;而“进三”则是分别进入新建的集中宅基地区、农业园区和林果园区,实现居住、生产、休闲相互分离、各得其所。

当然,新农村不仅局限于硬件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等软实力建设,也将与之并重。住在集中村的农民,以后可以在家门口就业,或者带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创收。可以说是围绕“宜居、宜业”的生活设计。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这种半城市化的集约生活方式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但如果操作得当,不仅能很好地推进人口、土地、产业集中,也能让农民对美好生活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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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对农村新规划如何把握?

虽然每个地区在具体操作上会因地制宜,但从已公布的措施来看,未来农村发展必然会围绕以下几个方向:

(1)持续推进宅基地腾退和闲置宅基地复垦,鼓励闲置资源流转,防止土地浪费;

(2)重视农民住房建设的安全性,严格审批制度,防止过度消费和违法建筑;

(3)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空心化严重的自然村,实行集中住宅和集约经营;

(4)支持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为农民就地创收提供机会。

因此,对于农民来说,既要积极配合“三权分置”和宅基地确权,维护自身权益;也要遵纪守法建设房屋,避免资金和精力损失。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包容的心态,正视农村的新发展方向,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拥抱集中居住的新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农民才能尽可能的获益于新农村建设,过上富足幸福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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