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办理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我们辩护的被告人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来转入网络诈骗的资金共计300余万元。其中仅一起受害人被诈骗的金额就高达235万元。这些受害人的资金被骗转入我们被告人的银行账户中之后,又被网络诈骗分子转到其他人的账户中。最终公安机关将我们辩护的被告人抓起来,他的父亲找到我们为他的儿子提供辩护。经过我们和检察官对量刑方面的商讨之后最后确定被告人的刑期为十个月。这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刑期比较低的一类处罚了。按照法律规定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是我们办理的20多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比较成功的其中一起。除此之外,我们还在河南,四川,云南,以及江苏等地办理过大量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也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这种类型案件的可以找我们咨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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