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鸡东县恒景轻质建材有限公司因在一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缺少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被鸡东县应急管理局罚款0.8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6日,鸡东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鸡东县恒景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贸企业一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缺少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未标明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的规定。

鸡东县恒景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的规定,构成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行为。此次,鸡东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鸡东县恒景轻质建材有限公司施以罚款0.8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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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