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德州天衢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操纵、经营“黄赌毒”、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村宗族派系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欺压百姓、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财产、截留扶贫惠农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实施“套路贷”“校园贷”、暴力讨债、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程建设中暴力拆迁、强揽工程、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非法处置工程渣土、恶意竞标、违法违规转包工程,房产“黑中介”等问题。

(五)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等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行霸市霸”违法犯罪行为;以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

(六)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租车盘”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黑恶犯罪;为黑恶势力提供信息服务等信息网络行业领域乱象。

(七)在土地、矿产、森林等重点领域,进行违法占地、非法开采、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旅游市场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消费等“黑旅游”“黑导游”问题。

(九)黑恶势力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等问题背后的“保护伞”;扰乱医疗秩序的“职业医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一)以上未列出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中央举报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按网站指引进行举报:

(二)天衢新区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区扫黑办:0534-2562296

党群工作部:0534-2561827

财政金融部:0534-2561108

建设管理部:0534-2218157

综合执法部:0534-2757315

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教体):

0534-2391195

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卫健):

0534-5011526

市公安局天衢新区分局:

0534-2732110

自然资源分局:

0534-2189529

2.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晶华大道1号天衢新区扫黑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四)对提供举报线索者,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德州天衢新区政法维稳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