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艾冰)“药品比价功能最主要的作用是便于从医保的角度实行公平、公正、合理的药品支付价格,帮助群众第一时间找到价格合理的药品;同时,可以有效地挤掉市场药价中的‘水份’,实行科学的药品价格管理,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让老百姓获益。”6月17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研究员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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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保首页上线药品比价功能

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陕西医保上线“药品比价”功能,自药品比价功能上线以来,预计将使参保人员的购药成本下降10%-15%。于药店而言,药品比价将促使其优化销售策略,合理调整药品价格,以提高自身竞争力。从医药行业来看,药品比价有利于推动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梳理,截至6月16日,已有包括辽宁沈阳、辽宁大连、广东深圳、山东滨州等超10地已实现了“医保比价”功能,大多是从当地医保局官方渠道进入即可查询药品、耗材、项目等信息。

记者注意到,相同厂家、相同药品在同一个地方的药价确实存在一定差异,并且部分药品在药店的均价区间和在医院的均价区间也存在较大差异。“药店销售药品价格是市场化的,由各个药店根据进货渠道、购进药品、市场行情和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各个药店的药价确实会存在明显差异。另一方面,医院早已取消药品加成,并且受集采、国谈等影响,药价较低,与药店的同类药价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种现象其实是正常的。”金维刚告诉记者,目前来看,患者购买药品受多因素的影响自主定价,并非单纯只有价格一个因素。

“公立医院实行的是药品是零差率政策,加上集采、国谈等因素,往往会在价格上低于药店;而药店是市场机制,此前定价也是自主定价,所以价格会相对较高。”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经济专家也表示,现在的医保比价功能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希望能够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价格。目前多数地区医保是以地级市为统筹单位,在统筹区内将所有的医保定点药店实行同一种药品相同的支付价格,应该可行,也应该是正在努力的方向;但能否实现医疗机构与药店相同的医保支付价格,达到药店和医院同价,或许还要考虑医院的药品零加成政策是否需要调整。

金维刚则表示,“这一功能的上线应用是医保服务的改进和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正朝着便民化和智能化的方向迅速发展,其中包括便于患者更直观地了解药品市场价格,选购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品,并有利于促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