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多危险?
易犯困、反应迟钝
看不清前方道路
无法在两车交会时及时做出反应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酒后禁驾的重要性
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简要案情
2024年6月11日,刘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稻庄镇西水村街道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核实
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
刘某某于2022年3月因无证
交通肇事逃逸被处罚一次
2023年2月因无证醉驾被处罚第二次
此次酒后驾驶摩托车系第三次无证
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并且摩托车已经到达了报废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刘某某将面临行政罚款
2000元+200元+500元=2700元
拘留20天以下的行政处罚!
俗话说的好
再一再二不再三
希望刘某某这次能吸取教训
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不再酒驾!
素材来源:广饶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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