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被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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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此,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3号第1档,对其进行21000元的罚款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济)应急罚〔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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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士君,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新能科技”介绍,该公司专注于智慧配电物联网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配电一次及成套设备、电能治理类产品、配电自动化类产品和储能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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