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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室内,被告华某一改来时的愤怒,向亲戚朋友们东拼西凑筹来10万余元,当场还给原告。从“为什么我成被告了?!”到“凑钱也要还上!”的转变,只经历了短短两个小时。

近日,武鸣区法院东盟经开区法庭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当事人当场履行。

华某名下的某五金加工个体工商户长期向某建材销售公司采购五金件,却不时拖欠货款。眼看累计欠款达到一定数额,建材销售公司多次催款,不仅催告无果,就连该商户也显示注销了。无奈之下,建材销售公司将经营者华某作为被告诉至法庭,请求支付欠款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共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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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被告华某声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原告,坚决否认与原告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经过调查,法官助理卢杰发现,华某的弟弟在外地做生意期间,多次借用五金店公章以华某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与原告进行交易活动,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债务。

原本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实则隐藏着家庭内部的复杂关系。

“家事还得从家里人的方面解决。”法官助理思索着。虽然调解中双方各不相让,但华某的言语中多有维护弟弟,兄弟二人显然关系较好,只是单靠案情陈述和在案证据并不能令华某全面了解情况,才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必须另寻突破口。

于是法官助理将华某的弟弟一同叫至调解现场。在细致调查和耐心调解下,华某弟弟对欠款的事实和数额没有异议。

随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原告考虑到与华某弟弟多年的合作关系,最终同意放弃追索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额外费用;被告华某在认识到自己弟弟的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后,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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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从来不欠别人钱!”华某一面教育弟弟“诚信是金”,一面想方设法替弟弟筹到了10万余元,当场转给了原告。

一场调解,既实现了当事人双方共赢,又突显了兄弟二人的手足和睦,也为东盟经开区法庭司法为民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留下一个生动注脚。

文字:岑素娴 卢杰

排版:岑素娴 校对:黄佳玉

初审:刘雪蕉 复审:钟小琴

终审:梁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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