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关于启用春华路三段金科博翠湾路段等9处

交通技术监控设 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春华路三段金科博翠湾路段等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年6月18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7月18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春华路三段金科博翠湾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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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路进跃进路东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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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景坡路进龙驰路西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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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平远路进铅店街南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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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院东路与丹霞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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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酒城大道二段与龙驰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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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和泰路一段与春华路三段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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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二环路外侧10公里670米(西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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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二环路内侧10公里540米(西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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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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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

变更车道需看清

谨慎行车前路平

安全驾驶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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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一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